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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死人”可构成故意杀人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2:54 重庆晚报

  62岁的蔡大爷早上上班时遭到同事方某的辱骂,谁也没有料到他竟会当场气绝身亡。蔡大爷的家人于是将方某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8.9万余元。这起离奇的被骂猝死案日前已在北京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田小穹教授表示,“骂死人不偿命”这句话是基于大家的一种常识:人是骂不死的。但假若明知他人有心脏病,辱骂后极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而
且在主观上存在骂人致死的恶意,那么辱骂者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从法律上看,追究辱骂者的刑事责任非常严格,一般还是适用民法。

  据法制晚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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