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4年发奖1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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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6: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建)4年前,重庆警方在全国率先推出“刑事犯罪有奖举报”机制,4年来,警方共接群众举报线索67698条,向举报有功者发放奖金123.461万余元。昨日,重庆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举措———将每年10月15日定为全市“有奖举报”工作宣传日,拿起电话,拨打110或68813333,也许你就能帮助警方将违法犯罪者绳之以法,并获取一笔不菲的奖金。2002年10月1日,重庆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刑事犯罪有奖举报”工作,市局和各区县分局先后组建犯罪举报中心,专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同年12月,市局1000
重庆警方这一举措受到各方好评,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批示:“是个好经验,应予推广。”重庆市长王鸿举指出:“此举是令人民群众鼓舞、犯罪分子胆寒的大手笔。”2005年11月,公安部专门在重庆召开会议,向全国公安机关重点介绍和推广该市有奖举报工作的成功经验。 为让“有奖举报”进一步深入人心,市公安局昨日决定,10月12日至1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除开展街面宣传、张贴发放相关资料等外,还将进社区、进农村、进监所宣讲,动员社区居民举报身边违法犯罪人员和违法犯罪活动,发动当地群众举报在逃人员线索、做好亲友规劝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宣布,将每年10月15日定为全市“有奖举报”工作宣传日,定期开展全市范围的“有奖举报”宣传活动。公民可通过举报电话(110或68813333)、短信、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举报信箱、局长公开电话、局长电子邮箱、局长邮政信箱、信访及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或向民警当面等任何形式进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