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建议国家发改委——医患关系应纳入《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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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6: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石莉芳)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网上向社会征求医改的意见和建议。昨日下午3时许,四川省消委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向发改委“我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言献策”专栏,提出了四点建议,其中一点就是建议明确医患关系应当纳入《消法》调整。省消委表示,发改委网站意见征集时间将持续到今年12月30日,四川市民不方便上网的可通过该委员会为“医改”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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