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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长跑死学校卫生院都说无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6: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15岁的代前浪在参加学校组织的1000米长跑时,突然晕倒在地,送往医院抢救不治身亡。其父代孝奇一纸诉状将白果镇初级中学及白果镇卫生院告上法庭,诉请两被告共同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6万余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此案昨日在金堂淮口公开审理。

  法庭上,代孝奇说,事发后他曾提出尸检,但校方说不如把用于尸检的钱一并支付给他,他当时答应了。但孩子火化后,校方在支付7000元后,就绝口不提赔偿一事。

  代孝奇的代理律师认为,学校若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就能为孩子争取更多抢救机会。此外,由于当班老师不具备起码的救护常识,加速了代前浪病情恶化的严重后果。而从白果镇卫生院调取的抢救资料发现,自代前浪入院至转院期间,医院未为代给氧。上述两被告应承担代前浪死亡赔偿的全部责任。

  白果镇初级中学辩护律师请来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副主任张某出庭作证。经张某证实,代此前曾患有伤风感冒,在从事剧烈运动时导致心脏衰竭而死。学校代理律师据此认为,代前浪的死是不可预见性。国家或相关部门并未出台相关规定,硬性要求每所学校必配相应的医疗设施。而代前浪出现危险时,老师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已履行了监管职责。而白果镇卫生院的代理人则称,因医生当时忙于抢救而遗忘了相关记录,但并不能否认医生为代给氧的事实。

  因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经过5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决定休庭后择日判决。

  金堂法记者王仁刚实习生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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