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辽阳县一轧钢厂爆炸案接续案犯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6:24 北方晨报

  本报辽阳消息(王铁元 李滔 特派辽阳记者兰德志)近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山一轧钢厂被炸案做出一审判决,杨某因犯有爆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家住辽阳县首山镇的农民杨某为辽阳县一轧钢厂老板李某拉货。李某欠其几千元运费未给,杨某多次上门要钱未果。为了报复,杨某买来汽油并自制一个炸药包,于3月26日9
时许来到李某的轧钢厂厂长办公室,用打火机点燃了浇有汽油的炸药包。

  爆炸造成13人受伤,财产损失38万余元。案发后,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