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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领证测尾气 看车牌尾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6: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自2006年11月8日起,每天8时至19时,高污染汽车不得在本市二环路(不含二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对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本市籍“川A”、“川O”牌照客车(含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核发环保标志,准予进入上述限制通行区域。环保标志应当粘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不影响驾驶员视线处。

  交管部门特别提醒:在明年6月1日之前,交警只对违反通行限制的机动车进行宣传教育和纠正,不作处罚。之后,对违反通行限制规定的机动车,交警将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市环保局咨询电话:

  (028)12369

  市公安局咨询电话:

  (028)87850022

  这些车直接领证

  今日起,交管部门将开始对符合直接核发条件的川A牌照在用汽车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符合以下条件的汽车,直接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1.2000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6座(含)以下且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轻型汽油客车,但不包括微型面包客车;2.2001年10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微型面包客车;3.2001年10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轻型汽油客车;4.2003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客车;5.2001年9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客车;6.经车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使用清洁能源的在用汽车。

  不属以上范围的汽车,机动车所有人确有异议的,可向车管所申请,按规定对其排气污染状况进行一次检测鉴定合格后核发。

  这些车需先检测

  今日起,车辆管理所将开始对需尾气检测的车辆进行检测并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需进行检测的机动车,以及不符合直接核发条件但车主确有异议的机动车,可到成都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郫县犀浦镇国宁村,电话87850000)、成都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白家办证点(双流县白家镇大同村,电话:85968232)申请尾气检测鉴定。

  环保标志发放及申请采用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检测鉴定不收费。对使用化油器发动机或自然吸气式柴油发动机的汽车和2001年8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大、中型柴油客车等高污染车辆,一律不得转入我市。

  违法处罚

  违反《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和《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实施办法的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在排气污染检测鉴定中,凡发现擅自改变发动机结构型式或燃料种类等违反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一律取消鉴定资格。记者 张睿 吴宇宸

  这些车需领环保标志

  《通告》规定,自11月8日起,每天8时至19时需要在成都市二环路(不含二环路)以内城市中心区域行驶的以下汽车都应领取机动车环保标志:领有“川A”及“川O”牌照;领有外省(市)、自治区、外市(州)牌证,长期在蓉使用(在蓉逗留7天以内的临时过境车辆除外)。对于货车具体限行实施办法由市公安交管局另行制定。

  四个提醒方便您

  成都市公安交管局郑重提醒广大机动车主:

  请您尽量不要驾车领证 对符合直接核发条件的汽车,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申领环保标志时,尽量不要驾车前往,以免造成各核发点周边的交通拥堵,给市民出行和自己办理手续带来不便;

  请您按办理时间安排前往 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应严格按照号牌尾数规定的办理时间申请机动车环保标志,号牌尾数与办理时间不符的,各核发点将不予受理;

  请您到相应交警分局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应按照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地址区域对应到所属交警分局办理;

  请您注意直接核发截止日 此次直接核发川A牌照机动车环保标志工作至2006年12月20日结束,因故未按期申领的,可以向市公安局车管所申请核发。需进行尾气检测的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尾气鉴定。《机动车环保标志申请表》可在市环保局网站下载。网址:www.cde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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