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清查农业税垫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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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8:55 中安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本报讯日前,省财政厅出台了全省农业税垫税清查工作方案,全面清查核实2004年12月31日以前农户欠缴的农业税以及乡镇、村集体或乡村干部个人用其他资金、借款或贷款垫缴农业税形成的村级债务的基本情况。 此次清查工作从9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清查对象是欠缴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的农户、垫缴农业税的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行其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和乡村干部,
省财政厅要求清查工作中要以现有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记录为基础,对每一笔债权债务逐一登记;要将登记的所有债权债务事项张榜公示,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各地在清查工作中,不准向农户征收农业税尾欠;不准虚报、多报债务;不准将垫交的收费纳入垫交农业税范围。(本报记者宣继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