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案件将“一点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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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00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案件当事人在互联网上随时可以查阅其案件执行过程的详细信息;被执行人在该系统中有不良记录,就要受到金融机构贷款的限制,使其难以融资。这一全国范围内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于11月20日投入运行。这是昨天下午召开的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会上透露的信息。 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执行公开和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迫切需要,也是强
据了解,当事人在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之前,将被严格限制变更企业、注册新公司、置产置业,出境入境等;当事人在该系统中有不良记录,就要受到金融机构贷款的限制,使其难以融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债务,市场交易对象将拒绝与其进行交易活动。(赵正辉、邱必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