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学习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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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1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做好监督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切实贯彻好、执行好监督法,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推进法治江苏建设,10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学习班。 学习班认真学习了监督法的文本,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全国人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顾介康主持学习班,并对各级人大机关如何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做好参谋、当好助手提出了要求。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80人参加了学习班。(沈纯中王晓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