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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学习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15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做好监督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切实贯彻好、执行好监督法,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推进法治江苏建设,10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学习班。

  学习班认真学习了监督法的文本,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全国人
大办公厅监督法学习班上的讲话和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收看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关于监督法的讲座录像,并就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顾介康主持学习班,并对各级人大机关如何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做好参谋、当好助手提出了要求。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80人参加了学习班。(沈纯中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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