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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机要费”案 检察官称扁若A钱10万就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43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10月13日电 台“高检署”查黑中心追查“国务机要费”流向,发现“总统府”核销的假发票金额,和用于“机密外交”等经费的领据兜不拢。检察官陈瑞仁说:“如果‘总统’有A钱,无论是10万、100万或是1000万,都算犯罪。”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瑞仁12日重申,目前已查出部分不利陈水扁的事证,也有部分证据有利扁。他同时否认已经二度讯问陈水扁,据了解,检方是考虑在“双十”庆典
告一段落,再就讯陈水扁;但“总统府”方面是否能配合,还有变量。

  倒扁总部宣称倒扁的决战点不在“九一五围城”,不在“天下围攻”,而在“国务机要费”案侦查终结。陈瑞仁回应说:“我的决战点是证据。”

  陈瑞仁说,8月7日就“国务机要费案”密讯陈水扁时,陈水扁提出一份从事“机密外交”工作的资料,与澳大利亚有关的资料中有个英文名字,已查出这个人身份,“‘立委’所指的龚金源,不在陈水扁提供的数据中。”8月14日约谈李慧芬时,由于有“南线项目”对澳工作讯息传出,他曾讯问李慧芬,当时李慧芬提出6个名单,包括龚金源。

  李慧芬提供的“参考名单”包括卖积架跑车给陈水扁儿子陈致中的台中车商吴建立、在澳大利亚作牛肉生意的许景河、龚金源和正与李慧芬打离婚官司的邱达伟等。陈瑞仁说,他约谈李慧芬时,确有询问龚的事,但无凭无据不会去约谈龚金源。

  至于这些“机密外交”工作的经费,究竟是以哪些假发票核销,又是由谁出面领取“国务机要费”,检方正逐一核对帐证,从资金流向追查是否有人中饱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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