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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六项措施支持企业搬迁改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5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申美)昨日下午,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出台六项措施支持企业盘活土地资产。

  ●对于二环及二环沿线实施政府主导性和政府引导性搬迁企业,实行土地出让金先征后返政策。凡企业自行解决搬迁资金或由各资产经营公司垫资搬迁的,其土地必须依法处置,土地出让金留给搬迁企业或各资产经营公司;凡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出资搬迁的,企
业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回,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后,扣除出资部分的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原企业的搬迁改造。

  ●鼓励政府引导性搬迁企业将土地交由政府收购储备。凡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出资收购企业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在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基础上提高20%以上。

  ●对政府引导性搬迁企业新厂区需要的建设用地指标,首先从市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给予安排。

  ●为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搬迁的企业,对其办理用地预审、征地报批、权属证书、抵押登记等手续设立“绿色通道”。

  ●凡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出资收购企业土地的,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可以根据企业需要,安排土地收购补偿费支付办法,留足企业搬迁周期,为企业提供最安全、最及时的资金保障。

  ●凡将企业腾出土地交由政府收购储备的,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承诺以其良好的信誉、强大的实力和灵活多样的方法,全方位帮助协调银企关系,解决土地抵押贷款等疑难问题,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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