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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代收工会经费试点工作本月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5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程慧)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和市地税局获悉,我市地税代收工会经费试点工作启动。从10月起,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等区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将由地税部门代收。

  工会经费代收范围为行政区域内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经济和社会组织。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其中基层工
会留用60%,解缴上级工会的40%由地税机关代收。对于各企业、事业单位逾期未缴或不按比例拨解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的,经催缴无效,地税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按欠交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两次催缴无效,工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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