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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实行定额补助 "艾滋病"参保人享受医保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0:3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 从10月1日开始,我市“艾滋病”参保人发生门诊、住院费用,可享受特殊的医保报销政策。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艾滋病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实行病种准入、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就诊制度,其定点医疗机构暂定为市第二医院。

  据介绍,普通参保人发生门诊费用,主要用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即刷“医保卡”,个人账户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而新出台的《办法》明确,“艾滋病”参保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门诊进行抗艾滋病病毒和机会性感染治疗及相关检查的费用,按每人每季度1000元的标准由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控制、包干使用。

  享受门诊定额补助,“艾滋病”参保人需先办理门诊病种准入手续。办理程序为:病人或其家属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送至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市医保中心审批备案后,病人方可享受定额补助。

  普通参保人发生住院费用,需超过医保报销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后,才能按比例报销医保范围内的费用。而该《办法》规定,“艾滋病”参保人因艾滋病病种住院治疗,免收其住院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补助65%。

  “艾滋病”参保人因急救或定点医疗机构无力收治的其他疾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其艾滋病的相关诊疗,由接诊医疗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专科提出会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派遣专家制定治疗方案并提供治疗用药,相关费用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该病人的专项账户与市医保中心结算。诊治其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支付。

  该《办法》还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明确专科医生对“艾滋病”参保人进行诊治,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档案,并设专人保管,严格为病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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