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神秘“审委会”走向前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0:39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审判委员会是法院最高审判组织,因经常在幕后处理审判中的“疑难杂症”,使普通百姓对该组织有一些神秘感。泰顺县人民法院院长潘光林昨天向记者透露,该院推出一项新举措:在旁听区设置了“审委会委员席”,让审委会成员走向前台,直接走进法庭听取案件审理。对此,我市有关法学专家认为,此举开了全市先河,其尝试性地改革审委会与合议庭之间关系,有利于解决审与判的脱节现象。

  9月21日,该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潘某、吴某、徐某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在旁听区特别设置了固定的“审委会委员席”,该法院审判委员会中的7名委员身穿法官制服,手里拿着案情简介,端坐旁听席,听取案件审理。

  法院审委会的委员认真听取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并作详细记录。在休庭间隙,经合议庭评议能够提出处理意见的,到庭的审委会成员要立即开会听取汇报、讨论研究。该法院有关人士说,尽可能让合议庭做到当庭口头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及时组织召开审委会。

  9月29日,经审委会讨论认为此案中被告人潘立官、吴治文、徐志发使用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并依法作出判决。潘立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吴治文与徐志发均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一种司法独创,其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等。如何使审委会讨论决定案件的方式与现代诉讼制度如公开、直接等原则相适应,一直是法学界关注的话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法学博士鞠海亭说,现在的审判委员会往往是通过阅卷批卷、听汇报的“会议制”工作形式,这使得审判工作中的审与判或多或少存在着分离现象。而泰顺县人民法院让审委会成员直接听审、审理的“审理制”工作形式,将工作场所由会议室转到审判庭,便于成员们直接听取当事双方的辩护,及时全面了解案情,对案件的性质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确保了案件审判的质量,提高审判效率,同时也让审委会更加透明。

  改革与完善审判组织和审判机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的重点内容。鞠海亭说,泰顺县法院让审委会走出会议室,对解决审判工作中合议庭和审委会工作脱节问题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尝试性的司法改革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实现审与判的有机统一。潘贤群夏莹瑛杨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