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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生当兵每年享受1.25万优待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1:21 新晚报

  据《大连晚报》报道 为了调动广大应征青年的积极性,大连市政府近期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义务兵及其家庭优待工作的通知》,较大幅度地提高义务兵的优待金。

  从大连市义务兵征集指标中应征入伍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在法定服役期间,本人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遇,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25万元。入学前属哈尔滨市城乡常住户籍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在每年享受1.25万元义务兵
家庭优待金后,其家庭不再重复享受。法定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义务兵,在正常优待的基础上,为其家庭增发一定数额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标准是:获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当年增发5000元;荣立一等功,当年增发3000元;荣立二等功,当年增发1000元;荣立三等功,当年增发500元。年内多次立功受奖,按最高奖励等级的增发标准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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