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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道能捞人却把自己送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4: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隗苇)谎称公安局“有人”,能释放在押犯,李英红骗了3万多元,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记者今天获悉,房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英红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9月6日,张俊因盗窃被房山公安分局拘留,其妻张红通过他人介绍,找到自称能够从公安局里“捞人”的李英红,希望李英红帮忙使张俊能够被释放出来。李英红当时
隐瞒了自己并不能“捞”人的事实,向张红承诺能够把人“捞”出来,并要求张红先把3万元交给自己,如若三天之内公安局不放人就退钱。拿到钱后,李英红却兑现不了诺言,时间长了,张红开始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在2005年10月20日左右,张俊的父亲和几个老乡找到在房山城关顾册旧货市场工作的李英红要钱,李英红给回15000元并称剩下的钱为了走动关系已经吃饭买烟花掉了。2006年4月22日,张俊刑满释放后与张红再次向李英红索要剩下的钱款,李英红不给。愤怒的张红向房山公安分局报了案。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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