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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炒食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6:4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天津10月16日消息(记者郑凯 赵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炒货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烘炒食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福建、广东、浙江、上海、安徽、江苏等6个省、直辖市部分企业的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6%。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小型企业产品质量问
题较多。抽查中发现的一些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过氧化值超标。GB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过氧化值不得大于0.38g/100g脂肪。烘炒食品大都含有较高的油脂,过氧化值指标反映油脂的酸败程度,是烘炒食品的主要卫生指标,油脂过氧化值过高会造成人体胃肠不适。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过氧化值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过氧化值实测高达3.96g/100g脂肪,是标准规定值的10倍。

  二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主要是霉菌、酵母超标。GB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霉菌不得超过25个/克、酵母不得超过25个/克。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的酵母实测值为480个/克,是标准规定值的近20倍。

  三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对食品标签的标注有明确的要求,产品标签承载着消费者了解商品的信息,同时也是企业向社会明确的承诺,只有正确标注,才能向消费者反映产品的真实质量状况。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明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净含量标注不规范等。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烘炒食品。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该类产品的监督抽查,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烘炒食品小常识

  烘炒食品又称炒货,是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或烘烤而成的食品,包括有壳烘炒类、无壳烘炒类和裹衣烘炒类。

  一、烘炒食品种类:

  1、有壳烘炒类:主要是瓜子类产品、部分山货和坚果类产品。如炒黑瓜子、炒白瓜子、炒葵花子、炒松子、开心果等。

  2、无壳烘炒类:主要是豆类和去壳后的果仁类产品。如以青豆、大豆、花生仁、核桃仁、瓜子仁等为主要原料经烤、炒、烘工艺制成的烘炒食品。

  3、裹衣烘炒类:主要是去壳后的果仁类产品经裹衣、烘烤或溶糖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如鱼皮裹衣花生、奶油可可花生、琥珀花生、糖衣杏仁等。

  二、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品牌。应在大型商场和超市选购具有品牌及QS标志的食品。

  2、看标识。选购时应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炒货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因炒货油脂含量较高,如果保存不当,受高温和高湿度的影响,易造成产品变质。所以在购买时应特别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选择保质期内的产品,最好是近期生产的食品。同时,检查包装是否有破裂,最好是真空包装或者在包装中有脱氧剂。

  3、产品质量好的炒货食品应具有果蔬籽、果仁、坚果等食品固有的外形、色泽、气味和滋味,口感松脆,不应有霉变、虫蛀现象,不应有酸败、哈喇味、苦味等异味。同时谨慎购买经过夏季或黄梅季度的炒货产品,因为经过高温高湿度环境后,炒货易发生油脂氧化,发霉、变质,产生哈喇味。

  三、食用注意事项:

  打开包装的产品应尽快食用,一次食用不完应存储在密封容器中,放置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高温,以防变质。不要贪图口味感重、味道甜的产品,这些产品很可能使用了过量的甜味剂。因炒货含油脂量高,含大量热量,所以一次食用量不宜过大,否则容易造成脂肪堆积。少年儿童食用时要特别注意安全,边吃炒货边嘻笑玩闹,容易造成食物卡住气管等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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