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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今通报“欣弗”不良事件处理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20:1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合肥10月16日消息(记者洪波)10月16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欣弗”不良事件的处理情况: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安徽省“欣弗”不良事件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欣弗”不良事件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裘祖贻、常务副总经理周仓、副总经理潘卫、二车间主任袁海泉、质量保证部部长崔同欣等5人予以撤职处分。企业法人代表孙莹对“欣弗”不良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此外,安徽省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国栋,对事件的发生负有
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副局长尚文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宁宇南,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于安徽华源生物药业公司,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企业2006年6月以来生产已销售“欣弗”药品的违法所得,并处以2倍罚款;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该企业停产整顿,收回其大容量注射液《药品GMP证书》;撤销该企业“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批件;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召回的“欣弗”药品,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销毁。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结合本次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查找药品监管薄弱环节和漏洞,彻底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各级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长效机制。加大对全系统职工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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