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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要配专职保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2:4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规范本市保安服务市场,今起到11月底,我市警方专项整治全市保安服务市场。

  物业保安必须备案

  据介绍, 这次整治中,警方将取缔未经批准的各种非正规保安组织和非正规保安培
训机构,并依法处理经营人员;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未在公安机关许可备案的,将被责令整改。同时,警方还将与物业管理部门加强沟通,采取坚决措施规范物业保安管理。凡物业管理企业自建保安并提供保安服务的,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否则将面临取缔。对拒不纳入监管、物业保安管理混乱且存在治安隐患,特别是发生物业保安人员监守自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坚决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要派驻保安

  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清理不符合要求的保卫人员,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人员。

  协警员纳入保安管理

  按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原承担治安巡逻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治安员,以及消防安保队员、交警协管员,统一纳入保安业务管理,将目前派出所管理使用的社区保安队统一纳入保安公司管理。

  对纳入监管的保安从业人员集中保安业务知识培训,按规定转为保安队员的,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统一穿着保安制式服装。除纳入保安服务公司直接管理的保安外,其他由公安机关监管、单位内部保卫机构管理使用的保安人员,统一配戴“内部保安”字样标志。

  据介绍,保安员必须持有省公安厅核发的《山东省保安员资格证》,同时,佩戴由青岛市公安局核发的上岗证,并着2000式保安服装才能上岗执行任务。只要没有“两证一服”,都属于“黑保安”。 据了解,目前,我市大约有各类保安1万多人。市民发现有“黑保安”,可打110举报。(王进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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