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财务部长受贿五千万昨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4:27 重庆晨报 | |||||||||
本报广州17日消息“委托理财”生出惊天巨贪,南航集团爆出腐败大案。昨日上午,该集团原财务部经理陈利明因鲸吞过半亿贿款,挪用高达12亿的公款,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一同涉案的还有,南航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汉唐证券公司及其原广州总部负责人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同时被列为被告。 违规投资43亿元理财
2001年8月间,被告人陈利明、彭安发和时任南航集团总经理的颜某某(现已退休)三人商量,决定利用南航集团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有固定回报的投资理财业务。据查,2001年8月至2005年6月间,陈利明共具体经办南航集团在汉唐证券公司和世纪证券公司(另案处理)委托理财业务共计人民币43.552亿元。随着汉唐证券被证监会取消交易资格并进行资产清算,南航集团的这一违规投资随之回收无望。 半亿回扣外加豪宅宝马 据指控,陈利明在委托理财业务中收受回扣5366万。 2002年12月至2005年4月间,陈利明慷公司之慨,挪用巨额公款给朋友姚壮文及其公司使用,姚则投桃报李,先后向陈利明的女儿陈×送出价值70余万元的宝马5系3小轿车一辆以及总价值225万元的颐和山庄豪宅一套以及车位两个。 检察机关还指控:陈利明还多次利用因委托理财而获得的银行贷款授权的职务便利,挪用南航集团的银行信贷款给个人和朋友注册公司及经营使用,少则3千万,多则数亿,总额高达人民币12亿元。据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