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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点题采访]选民能自荐代表候选人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7:15 荆楚网-湖北日报

  目前,随州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怎样选出愿意代表群众说话、办事的候选人,成了选民们广泛关注的话题。昨日,该市曾都区三里岗镇吕雷来电询问,周围一些选民素质不错,也有责任心,他们可以自荐当代表候选人吗?

  ●记者采访选民可否自荐当代表候选人?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陈洪波。陈洪波说,我国的代表候选人,采取的是推荐制,而不是申报登记制。
选举法规定,选民成为代表候选人,必须有政党或者人民团体推荐,或者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其中,10人以上联名不包括被推荐者本人。

  陈洪波说,个人自行申报为代表候选人,而没有政党、团体或法定人数的选民推荐的,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但在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选民自己提出当代表候选人的意愿,并且附有10个以上选民联名推荐。对于这种情况,选举委员会要认真核实,区别情况处理。对于反映选民真实意愿、合乎法定人数的推荐,不管是选民主动推荐的,还是被动推荐的,都可以列入候选人名单。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法,取得选民签名的,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要妥善做好相应工作。(记者赵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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