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非法吸储案退款基本完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7:58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10月16日电湖南株洲市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黄石山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终于有了一个基本结果:黄石山等54名被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退款兑付工作基本完成。从9月底开始的兑付工作,到目前应兑付总户数和金额都达95%以上,其余的退款工作将继续进行。 据了解,湖南株洲市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黄石山在1999年10月至2004年8月,伙同原株
株洲市委、市政府组成了由一名副书记牵头的专案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进行破案、清算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去年12月,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黄石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虚报注册资本,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7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