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代流浪女索赔4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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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8:0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吴问银左伦)一名流浪女浪迹街头,遭遇两车连环相撞,身受重伤,民政局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桐城支公司和驾驶员洪某、陈某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58413.08元。10月16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5年9月18日18时30分许,被告洪某驾驶皖HIE5783二轮摩托车自南向北沿国道206线行驶至1152KM+500M处,将在东侧车道内行走的无名氏撞倒在地,随即驾车逃逸。数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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