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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再就业优先安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08:3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南京市政府昨天下发有关通知,退役士兵到接收单位报到上岗后,遇到企业破产、倒闭或停产、半停产的,南京市将优先安排退役士兵再就业。

  《2005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标的通知》规定,各接收单位要尽可能根据退役士兵的特长、专业技能,就近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对退役士兵中的立功人员和家庭特别困难的,在双向选择时应优先推荐,给予适当照顾。任何单位不得以改制、无编制等理由
,拒绝或变相拒绝接收退役士兵,不得将退役士兵安置到关、停、并、转的企业工作。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3年内不得安排下岗。退役士兵也要服从分配,无正当理由,在6个月内不到分配单位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安置,各级安置部门一律不予重新安置。据悉,2005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将于11月底前结束。

  作者:刘颖/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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