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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小姑娘”非法集资2亿 引发市民挤兑风潮(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1:07 国际在线

  监管缺位 势如骑虎

  在丽水,集资资金链断裂事件此起彼伏,金融秩序、社会稳定等问题已十分突出。

  丽水市银监局办公室叶主任对记者说,判定是否是非法集资,得由省局来认定。对
于民间集资的管理问题,目前是职权不清,银监局除了召集开个协调会之外,没有集资管理的这项职权。为求民间借贷的规范,丽水市政府与市银监局也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通知》,但收效甚微。

  “以前出现问题就归咎于缺乏制度的约束,但是从丽水的实际情况来看,仅有法律制度是不够的,因为再好、再全面的法律制度也靠人来执行。如果有政府部门警告或强力制止,或许就不会演变成全民行为了。”浙江工商大学的一位法学专家认为,“对于非法集资的界定,法律规定的确是非常模糊。不过从国务院、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可以明确,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缺位,才导致了丽水的金融秩序一片混乱。”

  以房产业为例,地方对房产业依赖程度偏高。2002年,莲都区地方财政收入中房产、建筑业所占比例为47.5%。在集资款的持续推动下,高息与高房价交替着盘旋上升,目前丽水市区的新商品房销售价格每平方米6000元以上的楼盘比比皆是。而2005年丽水市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4601元。

  从相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上看,9月,市区86.26亩总成交价27290万元。高涨的出让金对撤地建市才六年、急需建设资金的丽水市来说,是十分宝贵的。

  在政府部门矛盾的心态中,集资已从偶然演变成日常行为,处理难度陡然上升。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引发席卷全市的动荡,如一刀切地叫停集资,后果可能会更加严重,不仅可能社会不稳定,而且可能会拖跨数个行业。反之,如任由高息集资发展,泡沫破裂之日,局面将不敢想像,不可收拾,“经济‘大楼’倒塌只需一瞬间。”

  “今年,国务院已启动众部委联合围剿非法集资问题。如按目前情况发展,下一个倒下的公司也将为期不远了。”丽水有识之士忧心忡忡,“关键是,畸形的高息借贷何时终结?为了地方发展大计,希望有关部门有断臂求生的勇气。”(胡雪良 叶宏军 黄小宾)

  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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