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狂被判死刑 当庭大喊要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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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3:20 法制晚报 | |||||||||
杀人狂被判死刑 当庭大喊要上诉 本报讯 昨天下午,轰动全国的陕西汉阴“7·16”特大杀人案在安康开庭,安康市中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邱兴华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被押出法庭时,邱兴华突然大喊:“我一定要上诉!”
据《华商报》报道,在法庭上,检察院公诉人员准备的起诉材料和证据资料在桌子上摞了一尺多高。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邱兴华因琐事残杀10人,滥杀无辜,其性质十分恶劣,手段十分残忍,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邱兴华在潜逃期间使用暴力抢劫财物,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邱兴华对检察院起诉的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就自己的行为表示向社会谢罪,向被其无辜杀害的死者家属谢罪。 (陈春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