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将出台《道路交通法》 强化管理措施(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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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3:50 国际在线 | |||||||||||
澳门立法会听取新《道路交通法》的介绍 国际在线消息(澳门站记者 丁波):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19日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上介绍了新修订《道路交通法》法案,法案引入了多项革新内容,建议于200
陈丽敏介绍,法案的革新内容主要包括:禁止在驾驶车辆时使用流动电话,但利用免提功能通话者除外;规定轻型汽车驾驶员及前排座位乘客必须佩带安全带;将轻型摩托车的最低报考年龄由16岁提高至18岁;禁止获得摩托车驾驶资格不足1年的驾驶员运载乘客等。 在加强安全监管方面,法案建议通过提升处罚力度,真正起到阻吓作用,从而减少违例行为,主要包括:增加对无牌驾驶的处罚和酒后驾车的罚金及停牌时间,增加对闯红灯和逆向行驶的罚金;增设吊销驾驶执照的附加处罚等。 澳门旧有的《道路法典》自1993年公布实施至今已超过13年,因应社会的急速发展及响应广大市民的诉求,有必要作出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