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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罚款“就高不就低”?这是车主的误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5: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交警对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对号入座”查处的

  本报讯“交警抓到违章车辆后,为什么罚款就高不就低,都往最高上限罚?”昨日,读者王先生致电《羊城红绿灯》,诉说自己酒后驾车被罚1500元的“遭遇”,要求交警部门对此给个解释。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就此澄清:“根本没这回事,纯属误解。”

  据王先生介绍,上月9日,他和几个朋友在东莞聚会,席间喝了很多酒,当场就吐过几次,但仍坚持自己开车回家,刚到广州就碰到交警查车,结果被处罚1500元。王先生很不解:“我一个朋友不久前也是因为喝酒开车被处罚,但只交300元,为什么到我这要罚1500元呢?我听到过有人议论,说交警罚款就高不就低,如罚200元至1000元,大多数罚1000元,只有熟人才罚200元,真是这样吗?”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核查过王先生当日的交通违法记录,现场酒精测试仪显示他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2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根据规定,饮酒、醉酒驾车有4种不同的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3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因此,对王先生罚款1500元没错。

  该负责人还表示,在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的确有一定的弹性范围,但为了防止弹性操作,广东省依据国家法规已制定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和扣分标准予以明确规定,交警部门对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对号入座”,执勤民警没有自由裁量权。因此,在交警处罚中,不存在读者所反映的罚款“就高不就低”的情况。(胡军)

  《交通警讯》第二十二期节目预告

  本期主题:智能交通畅行无限

  播出时间:

  首播:10月25日(星期三)18:00广州电视台34频道

  重播:10月25日(星期三)23:00广州电视台新闻频道

  重播:10月26日(星期四)12:00广州电视台34频道

  羊城红绿灯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羊城晚报合办

  热线:87776887E-mail:ychld@ycwb.com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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