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暂不适宜设立“禁讨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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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7:5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施翔东报道在昨日上午深圳电台的民心桥节目上,是否在深圳设立“禁讨区”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表示,深圳对流浪乞讨管理暂不设置禁讨区,但深圳拥有完善的救助系统,呼吁市民不要直接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施舍钱物,而应劝导其到求助站接受救助。 我市是否可设立“禁讨区”是市民关注的焦点,不少市
记者从民政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到,自从2003年8月1日开始,我市从收容遣送转变成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全市各救助管理站累计求助40951人次,经甄别后实际救助为38944人次,受助率达95.1%。刘润华还表示,现在社会上存在不少以乞讨为职业,还充斥着各种乞讨骗术,从假孕妇、假和尚到假学生,民政部门呼吁市民不要直接施舍钱物,而应劝其接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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