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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防盗网受物业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0:3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防盗网应装在窗外还是窗内?这应由物业公司说了算还是业主自己说了算?10月25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业主安装防盗网的行为只要不损害其他业主及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应由业主自行决定。

  王先生在马鞍山市某小区购置了一套新房,2006年4月,王先生领到新房钥匙,并与物业公司签订若干协议,其中分别规定“防盗门窗不得装在外立面”“防盗窗、门需在室内
安装,不得安装于室外,样式必须按照物业公司的统一样式制作、安装”。

  后王先生在装修过程中,考虑到新房位处二楼,从安全角度考虑需要安装防盗网。但若将防盗网装在窗内,将严重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遂将防盗网装在窗外,与外墙体持平。物业公司认为王先生的行为违反了此前签署的协议,构成违约。在要求王先生自行拆除无果后,物业公司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将防盗网予以拆除。

  法院审理认为,王先生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行使具有排他性。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安装防盗网时要装在室内的规定,限制了王先生对房屋所有权的正当行使,侵害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该条款对王先生无效。同时,王先生虽将防盗网安装于窗外,但未凸出外墙体,其已顾及到外观问题,也符合我国城市居民居住习惯。王先生的行为未损害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华正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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