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职务犯罪呈现新特点:潜逃有准备有预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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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1:50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目前,我国的贪污贿赂犯罪出现了跨区域、跨国作案等新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陈东分析了在逃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潜逃出境犯罪嫌疑人,过去大多是一般工作人员,现在处级、厅级干部增多。如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在担任温州市副市长兼金温铁路温州段建设总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1100多万元后,举家逃往美国。
———潜逃境外发案领域,从过去金融系统、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比重较大,逐步向银行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国家工作人员发展。 ———潜逃出境携款数额,从过去的几万、几十万发展到现在的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 ———潜逃时机,从过去的因案发仓促出逃,发展到有准备、有预谋出逃。逃往的国家从过去多逃向中国周边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发展到现在逃往西欧、南非、南美等地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