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嫖娼” 骗子敲诈跳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2:23 北方晨报 | |||||||||
蔡某兄弟俩在舞厅寻找诈骗“目标”时,为了防止跟丢“目标”,竟突发奇想在“目标”身后贴块白胶布。兄弟俩屡屡得手后,终被绳之以法。 今年2月10日晚7时许,喜欢跳舞的秦大爷来到立山一家舞厅跳舞。碰巧蔡东、蔡亮兄弟俩以及小伟(在逃)也来这个舞厅,想从那些爱跳舞的老年人身上“榨”点油水。
兄弟俩很快将目光锁定在秦大爷身上。跳舞的人很多,灯光很暗,蔡东兄弟俩怕跟丢“目标”,就趁秦大爷不注意,在他身后贴了一块白胶布。 秦大爷跳完舞后往家走,刚走到自家楼洞内,就被身穿假警服的蔡东拦住:“我是警察,你刚才在舞厅嫖娼,得拘留或者罚款。”蔡东拿出假警察证晃了一下。“我只在舞厅跳舞,别的没干。你有什么证据说我嫖娼?”“你看你后背的白胶布,这就是证据。赶紧回家拿钱去。” 秦大爷在三个小伙子的逼迫下,回到自己家,刚一进门,几个人就将秦大爷在舞厅“嫖娼”的事情说给了他的老伴儿秦大娘。最后,秦大娘被迫拿出1600元“罚款”交给蔡东兄弟。 蔡东兄弟尝到了甜头,又用同样的办法骗取了65岁的尹大爷3000元钱。然而,公安机关很快就将蔡东和蔡亮兄弟俩抓获。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蔡东和蔡亮伙同他人冒充人民警察,骗取公民的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 王玉 本报记者 常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