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犯罪呈现四大新特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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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3:20 舜网-济南时报 | |||||||||
新华社河北香河10月25日电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分析了当前腐败犯罪呈现的一些新形式和特点。 何素斌说,腐败犯罪的新特点主要有四种:一是权力“期权化”。不少腐败分子在以权谋私活动中,不再是当即攫取利益,而是等多年以后,甚至退休以后,再收取好处。二是权力的“假借”和“转让”。纵容、默许自己的子女、配偶等用自己的名义捞取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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