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公安领导向社会公布手机号 以此获得群众信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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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3:22 东方今报 | |||||||||
西安消息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局长等几位主要领导向社会公布自己的手机号码,方便民众举报违法犯罪。宝塔分局局长称:“公布的手机号码长期有效,这可不是作秀。”当地百姓闻此消息纷纷叫好。Z华商 今评天下
假如举报电话打给“保护伞”…… 赵本山有句经典台词:“不看广告看疗效。”公安局主要领导公布自己手机号后必然面临两种状况:一是举报电话不断,电话“热”得受不了。既可能焕发出了群众的信任热情,但又有可能是积案较多形成“欠账”。二是几乎无人来电,最后只能成为摆设。不知道该举措在出台之前,这个分局是否已有充足的应变准备? 到底什么样的违法犯罪线索可以直接打给这些公布的号码,分局方面没有作出具体的划定,好像是事无巨细吧!可作为群众,他们对于谁应该接受自己的举报线索,却有着谨慎的考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不是闹着玩的,有时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而有个不争的事实是,除一些突发事件外,一些违法犯罪活动都是有后台的,甚至有一部分就来自警方内部,这一点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不能回避。 群众的举报会不会打给这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这些担心虽然不能说明这些领导有问题,但这个顾虑也并非毫无道理。民众举报违法犯罪的强大支撑不仅仅靠一两个“包青天”,而主要是依靠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安队伍有无“内鬼”自不好定论,但如果这个制度残缺,必然会出现渎职犯罪,甚至“警匪勾结”。可想而知,群众一旦把系着自己身家性命的重要线索举报给这些“保护伞”,他们的安全和破案希望又如何保证? 这种说法似乎是给延安公安领导的做法泼冷水,但我认为,无须公布领导的手机号码,不妨在现有110的基础上,建立一部绝密的举报电话,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即便是主要领导也不能直接获得举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只能在恰当的时候通过组织程序获知,并接受任务。同时,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追查破案上,拿出实际效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取信于民。周稀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