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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商品房作租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3:26 深圳商报

  我市首次在公开出让地块小区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15%商品房作租赁

  【本报讯】我市首次在政府公开出让地块的小区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将于10月31日公开招标出让的一地块中,总建筑面积15%的住房将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

  该宗地位于宝安观澜,为商住用地,占地面积9.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27万平方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说,该宗地内开发的商品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95%。同时,地块竞得人“须在项目建成后,将其住宅建筑总面积中的15%(计3.15万平方米)的住房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据了解,这将是目前深圳出让的首宗含有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地块。

  对于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公告也作了明确规定,“该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须为45~50平方米(超过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计),户型须为两室一厅或一室一厅”。

  知名地产研究人士半求表示,在政府公开出让地块的小区中建公共租赁住房,这不仅在深圳,在整个华南地区乃至国内都是一个创举,它体现了对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关心和探索。另据了解,与此地块同时公开招标出让的还有另外两地块,分别位于观澜和龙岗坪山街道办,三块地总建筑面积近5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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