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报刊下月起暂停发布性病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5:07 浙江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 曲志红)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今后,所谓医治性病、癌症、艾滋病的广告和含有迷信、色情等不良内容的广告,都将严禁出现在报刊等出版物和印刷品上。

  根据这一《通知》,从2006年11月1日起,所有报刊暂停发布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
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医疗广告,待修订后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施行后,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通知》还禁止刊载下列内容的广告: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或格调低下的;传播不健康内容的声讯台的;介绍赌博技术的;介绍汽车解码器、万能钥匙、麻醉专用药等各种可用于犯罪技术的。

  《通知》还禁止以军队单位或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药品、医疗广告宣传;禁止对军队特需药品、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进行广告宣传。

  此外,《通知》还规定,药品、保健食品、消毒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广告,不得出现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的内容。

  据记者了解,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察小组,不日将分赴全国十几个省市对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