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现在开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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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5:14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审判长”敲槌宣布开庭■贾民摄 晨报讯(记者谭皓)“啪!”按摩棒当起法槌,重重地落在了桌子上。
“被告人”垂头丧气地听着“法庭指控”、“控辩双方”唇枪舌剑、“审判长”小声嘀咕要给被告人判多少年…… 昨日16时10分,在沈阳市第四十八中学的少年模拟法庭上,“审判长”对犯“抢劫伤害罪”的周小名(化名)进行了“审判”。“被告人周小名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啊?”周小名吃惊地张大了嘴巴,闭上了双眼,随后喃喃自语道:“三年,也太长了吧……”“法警”带走“被告人”后,“审判长”如释重负:“刚才老紧张了,我都出汗了!” 德育副校长陆晓玲表示,个别学生对一些小错误不重视,久而久之,就演变成犯罪了。抢劫、伤害案最容易在学生中发生,“希望通过少年法庭,对学生起到警示作用。” 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社会教育研究所所长、教育史专业硕士生导师王雷认为,学校开设这种场景式教育、案例教学,使枯燥的法律条文更加生动、直观、具体。“学生作为社会人,应该进入一种社会角色,也应该直面社会问题,少年法庭能够增加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