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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入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5:52 京华时报

  新 闻

  重庆交警入股公交经营

  据《第一财经日报》10月24日报道,重庆10月1日发生特大公交车祸。据调查,今年1月17日—9月29日期间,该事故车辆竟然违章164次。据了解,当地公交车背后大多有交警
“占干股”,车辆违章后,就通过交警出面撤销罚单或将处罚金额改小。重庆市因此开始整顿客运交通秩序,清理当地交警挂靠经营、私营、承包公交车辆,成为整顿工作的一大重点。

  直 评

  公交官股是权力的“癌变”

  我们看到,公权“癌变”导致公交发疯,公交发疯又导致特大事故的发生。公权“癌变”就是权力寻租。把人民赋予的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手段,在用管理权换取金钱之后,也同时放弃了政府的管理责任。有交警撑腰的中巴车,则成为一个个马路杀手。

  一个地方的政府部门发生“癌变”,除了自身体质的原因,也与当地的环境有关。交警“占干股”或享受“进贡”,多位司机都知道,领导为什么不知道?出事的公交车一直以来横冲直撞,相互追逐,开飞车,且随意停靠,老百姓怨声载道,有关部门领导为什么不知道?事故车在半年多的时间里竟然违章164次,领导为什么不知道?

  车祸中遇难的30人能否使重庆交警醒悟?从现在的情况看并不乐观。这是因为,在10月16日的整顿客运交通秩序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公安局负责人仍然念念不忘宣传本部门的功绩:什么“该市交警总队早在1993年和1999年就出台了禁止干警经营车辆的规定和六条禁令……近年来,重庆先后有16名交警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车辆被调离工作单位……”我们却不知道有没有未被发现、未被查处的。

  当地公布了一个用于举报交警经营公交车辆的电话,但记者打这个电话时,却被告知,无法提供至今共接到多少个举报电话、涉及多少人等信息。看来,不最大限度地引入外部监督力量,想靠管理部门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摘编自《齐鲁晚报》10月25日 文/殷国安

  纵 论

  公权力不能失去监管

  为什么这些疯狂违章的公交车仍然能够正常运营?显然,与“交警入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让我想起了轰动全国的成都“警匪勾结”案: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四五十名警察由于与站内小偷勾结谋取不义之财,被依法查处。小偷之所以猖獗一时,是因为有当地警察的“保护”。这样的“警匪勾结”与如此“交警入股公交”,实在是“异曲同工”———公权力之一的警权在利益驱动下,异化为小偷或者利益小团体的保护神。

  显然,在公权异化之下,在个别权力掌握者与某些不良利益获得者之间,逐渐形成了一种干扰社会正义秩序的“恶规则”。这种“恶规则”的存在和影响,败坏了公权力的形象,也直接危害着公共安全。重庆这场特大车祸中丧命的乘客,成都火车站无数被窃钱物的旅客,都直接或者间接成为了公权异化下“恶规则”的受害者。

  追根溯源,先有公权的监管乏力甚至是缺位,才会有接下来的公权异化,以及危害更为深远的“恶规则化”。我们不能不追问:“交警入股公交”是长期存在的现象,群众心知肚明,监管部门何以在今天才加以整顿?公权长期通过异化行使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仅仅是到了在几条公交线路上一线指挥的交警手中?无法掩盖的事实,让人沉重更让人反思。

  “交警入股公交”,可能只是一起个案;但就是这起严重的公权异化事件,让我们再一次体会到公权力失去监管、被少数人恶意操纵形成“恶规则化”所造成的可怕后果。

  摘编自《燕赵都市报》10月25日 文/陈一舟

记者:殷国安 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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