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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零口供”刑拘嫌疑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5:5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喆 通讯员刘春江)昨天,丰台公安分局宣布,23日晚抓获一名正在盗割电缆线的男子,一言不发,警方根据被盗割电缆上的指纹对其实施“零口供”拘留。据悉,当晚该盗窃案导致丰台科技园区四区断电近两小时,直接经济损失10多万元。

  23日晚10时40分,丰台警方接举报称,一名男子正在盗割丰葆路一路口东北角的电缆线。看丹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一名男子正用一把壁纸刀将割断的电缆线从外皮中剥离
。民警立即将该男子控制,并在他身上搜出一把相同的壁纸刀。此外,民警还在现场发现了钢锯、压力钳、改锥等作案工具。

  民警在现场对该男子突审,但他断然否认盗割行为后便一言不发。民警随即封锁并保护现场,对一段有新鲜指纹的电缆线和壁纸刀等工具进行重点看护,同时向丰台刑侦支队技术队请求现场勘察,将男子带回派出所审查。此后,民警开始在案发现场周围寻找目击者。

  回到派出所后,民警继续对该男子进行讯问,但他仍一言不发,就连自己的姓名和住址也拒绝回答。除了沉默不语,男子还不时突然倒地作痛苦状,不久又自己站起来。男子的反应使得讯问无法进行,民警在审讯室里提取了该男子的指纹。警方判断,他很可能是一个作案老手,利用一言不发对付审讯民警,于是按“零口供”案件突击收集物证等证据。不久,民警找到3名目击市民证实该男子曾盗割电缆线,3名目击者均表示愿意协助警方指证。

  昨天上午,技术队做出鉴定结果,显示现场高压电缆线外皮上提取的指纹,与嫌疑男子的指纹一致。警方在综合了技术鉴定结果和目击证言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该“零口供”男子办理了刑事拘留。据了解,当晚这一盗窃案导致丰台科技园区四区全部断电长达1小时50分钟,园区内包括多家医药和建材大型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多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记者:陈喆 通讯员刘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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