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肇事者?公安介入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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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鸡蛋袭来10余居民生怪病》后续 渝北嘉州花园十多位居民遭遇鸡蛋袭击后患上了奇怪皮肤病(本报昨日曾作报道)后,昨日,新牌坊派出所民警已着手追查肇事者。 事发后,该派出所曾多次出警,但当时无人发生皮肤病,且无人提供肇事者的相貌
据重庆某律师事务所的曾林律师介绍,按照民事诉讼的基本规则,诉讼被告必须明确,目前,找到肇事者是起诉的首要条件,而物管方在小区内多次发生抛物事件后未进行预先性提醒,应担负一定责任。曾律师称,但怪病是否是因鸡蛋袭击引起的,必须有有关部门的鉴定结果才能向物管方提出要求。 记者何骏 新闻连连看 两年前,綦江曾发生一起高空抛花盆,砸伤行人事件,由于事发地只有一座楼房,法院最终裁定,面朝抛物一方的楼房居民集体承担责任。 去年,渝中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酒瓶)伤人事件,由于当地楼房众多,无法判定该酒瓶从何而来,法院驳回了伤者的索赔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