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不反对“党产条例” 将提国民党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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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7:1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0月26日消息据台媒报道,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25日表示,国民党不反对“党产条例”交付“委员会”审查,但国民党会提自己的版本;马英九并强调,国亲两党在“立法院”仍需要紧密的合作。 据报道,“党产条例”在台“立法院程序委员会”闯关,列入27日“立法院院会”议程处理。国民党中常会25日下午开会确定,国民党“立院”党团发布甲级动员令,周五表
马英九主持国民党中常会时表示,反对“不当党产条例”,因为这等于是在清算斗争,又溯及既往,不合法理;国民党要求公平公正对待,符合法理。他也主张,国民党“立院”党团就党产问题在“政党法”里直接设一专章规范,而不需另设条例。 马英九昨天下午与媒体茶叙时也表示,国民党不是不能接受“党产条例”“付委”,国民党会提出自己的版本。他表示,党产对政党而言是需要规范的议题,国民党提出的“政党法”草案设置专章处理政党财产,规定政党可以拥有财产,但不能经营事业,要求政党每年必须把财产交由会计师签证,让财务透明化。 有关国亲两党合作的问题,马英九表示,国亲在台北高雄市议员选举、“立法院”都有合作,否则很多“议案”无法进行;国亲未来会继续合作,否则无法在“立法院”取得多数。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也表示,民进党“立院”党团拟联合亲民党“立院”党团将“不当党产条例草案”于27日“院会”径付二读,国民党“立院”党团已有初步腹案,仍待26日与亲民党团协商后才能定案。 蔡锦隆并重申,民进党“立院”党团与台当局“行政院”版本的“党产条例”具有相当针对性,采取清算、斗争方式,国民党不可能接受,亲民党也表明不会接受。(赵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