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油掺假 罚他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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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7: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日前,西充县工商局对个体工商户李某菜籽油里掺入棉籽油销售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在西充县晋城镇南街租用房屋,从事菜籽油的加工销售。2006年9月,李某以低价从外地购进一批棉籽油,将棉籽油分批掺入菜籽油,冒充菜籽油对外销售。西充县工商局抽样送检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李某上述处罚。 (李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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