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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乡村”要注重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7: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那大10月25日电 (记者孙乐明)今天,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蔡长松,在儋州调研督察“法律进乡村”工作时强调,“法律进乡村”工作一定要注重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听取了儋州市关于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进展情况后,蔡长松说,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事关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一定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教
育是根本,农村是重点,要常抓不懈,有针对性地开展,要注重工作实效。

  蔡长松强调,要以人为本地开展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所需要的法律服务,教会他们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群众遇到问题后,有可以咨询的地方。要教育农民群众,用法律来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要给予农民群众法律事务上的帮助,在基层化解矛盾。

  蔡长松最后说,要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机制,把这项工作当作综合治理的内容来抓。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在效果上要使群众的安全感增强,法制意识明显提高。

  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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