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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条例(草案)对影响居民生活树木有“说法”砍前申请砍后补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8:07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樊丽萍)紧贴居民楼栽种的树木虽然美化了住宅环境,但影响了部分居民的通风、采光,弊端也不少。这样的树木,砍,还是不砍?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的《上海市绿化条例(草案)》对这一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有了“说法”。《条例(草案)》明确,若树木确实影响到居民通风、采光或者居住安全,居民可以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迁移或砍伐申请,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迁移或砍伐。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本市8000多个居住区中有近1500个居住区存在着树木影响居民通风、采光等问题。然而,这些“问题树木”也并不能一砍了事。《条例(草案)》规定,对决定迁移或者砍伐树木的,本着不减少绿化总量的原则,将要求居民补植低矮灌木或草本植物。

  本市未来的绿化发展目标和公共绿地管理也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针对上海人口集中、建筑密集、土地资源稀缺的实际情况,《条例(草案)》指出,“本市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机关、事业单位用房以及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将率先实现屋顶绿化,以增加城市的绿化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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