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赔偿最高商业秘密侵权案终审“跳槽高工”被判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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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8:08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西安10月25日专电(驻陕记者韩宏)原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裴国良带着该所的设计图纸跳槽,造成对该所的重大商业秘密侵权。此案一审判决被告各方赔偿经济损失1782万元,成为全国赔偿额最大的商业秘密侵权案。 日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裴国良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民事赔偿达成调解。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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