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实施“阳光医保”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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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8:5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宿迁市宿豫区今年对医疗保险实施“阳光”工程,患病职工住院治疗650人次,无一例延误住院治疗、未发生一例冒名顶替。 据介绍,该区“阳光医保”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由医保部门派出人员常驻定点医院,全程跟踪和服务患病职工住院就医,并协调处理医患矛盾,促进定点医院能够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二是对转往区外医院就医的病人,实行定期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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