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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实施“阳光医保”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8:53 扬子晚报

  本报讯宿迁市宿豫区今年对医疗保险实施“阳光”工程,患病职工住院治疗650人次,无一例延误住院治疗、未发生一例冒名顶替。

  据介绍,该区“阳光医保”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由医保部门派出人员常驻定点医院,全程跟踪和服务患病职工住院就医,并协调处理医患矛盾,促进定点医院能够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二是对转往区外医院就医的病人,实行定期巡查制度,
与病人所在单位和家庭及时沟通,掌握病人在区外治疗情况,必要时随时派人前往所在医院进行核实。三是在特定病种就医管理上,将本人申报、初审、复查、专家委员会认定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阳光”监督。截至目前,实际参保人数已达2.5万人,累计支付保险金2660万元,均增长显著。(陆敬伟陈莹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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