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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改造危房政府垫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12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为危房改造开“药方”

  新快报讯(记者廖颖谊实习生吴晓璇)“无主”或业主无钱改造的危房,由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垫付费用抢修。昨日提交的《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对房屋改造多个“症结”问题一一作了针对性的规定。

  广州目前仍有近60万平方米危房要在2010年全部改造完毕,如此重压的任务相对应的是不少危房改造中难以解决的“症结”问题。危房业主下落不明、多个产权人意见不统一、屋主无钱治理等使不少危房的改造一拖再拖,成为危及百姓安全的重大隐患。

  《条例》草案中首先明确了房屋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应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全市危险房屋强制鉴定、危险房屋抢修代管和购置储备安置房源以及危险房屋应急抢险所需相关物资储备。

  针对“无主”危房问题,《条例》草案中提出了垫支抢修和代管制度的建立。在“无主”或屋主无能力出资改造危房的情况下,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由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垫付,日后再由相关的房屋责任人承担及偿还。

  目前广州市的危险房屋和破损房屋绝大多数集中在旧城中心区域,该区域建筑密度高,环境空间狭窄,基础设施落后。为推进广州市旧城区内成片危险房屋、破损房屋以及超期使用房屋的拆除重建工作,针对房屋所有人在成片整治中意见不一,《条例》草案中规定,纳入旧城区成片整治规划区域内的房屋,政府可进行旧城区成片整治,但应当取得房屋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的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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