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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论坛”聚焦 人民代表共话“和谐南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2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我们应该怎样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时代主题?如何推进和谐南京的建设?前天,市领导盛金隆、徐克勤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相聚第60期“市民论坛”,就“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南京”展开讨论,积极为和谐南京建设建言献策。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心所向

  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

  和谐社会的内涵是什么?在国家改革发展的今天,我们为什么要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金隆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我们建设的和谐社会,是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由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时,我们一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社会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和问题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盛金隆说,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问题。如,城乡、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治安、医疗、社会治安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构建和谐社会是民心所向

  市人大代表、市中院第四民事庭副庭长曹晓红则从自己工作的角度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她说,作为一名法官,她每天面对可以称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民事纠纷,如房地产纠纷、劳动纠纷等。实际上,这些纠纷的主体是不愿意陷入其之中的。即使在纠纷产生以后,他们也希望能通过法院的依法办案,维护合法权益,使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安定和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民心所向。

  充分行使人大职能,共建和谐南京

  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那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应该怎样发挥职能,为和谐社会建设添砖加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克勤认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9大目标,第一个目标就是“民主法制更加完善”。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重点、基本原则以及监督工作的形式和程序都作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如,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监督内容,主要是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主要形式是听取政府和“两院”(法院、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而且明确地规定,开展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的选题,一定要围绕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选择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一定要按照六中全会的精神,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要求,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好职权,履行好监督工作,推动监督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当前尤其要突出又快又好发展的主题,突出“富裕、和谐”的导向,围绕加快推进“跨江发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两大战略任务,依法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依法履职的实践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人大常委会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许多工作,尤其是在实现‘民主法制更加完善’的过程中”。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顾善祥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民主政治的保障体制,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要实现民主政治的“三化”,即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保障民主政治“三化”和保障公民“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过程中,人大常委会可以发挥与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团体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行使立法权,进一步完善我们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各种形式,来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从而保证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可以通过行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把党的意图变为国家意志,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还可以通过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从不同层次来搭建各种平台,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所有这些,都是通过人大常委会的依法履职实践,来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市人大代表、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旭东说,和谐社会尤其要重视制度建设,而在制度建设当中,法律法规建设起着根本性和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和谐社会强调的是社会的和谐、有序、安定,而我们的社会由不同的个体、不同的群体、不同的利益阶层组成,非常需要用法律法规平衡社会利益、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应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以立法来保障和谐南京建设。

  溧水县人大代表、溧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训成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决议”,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新农村建设。

  如何推进和谐南京建设

  确保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建设和谐南京还要做哪些事?参加论坛的人大代表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建设和谐南京,必须从富民做起”,市人大代表、江宁区法院汤山法庭审判员朱从军说,只有老百姓富起来了,腰包鼓了,衣食无忧,安居乐业了,社会才会和谐。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市人大代表、晨光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潘毅建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他说,人民都就业了,都乐业了,社会自然安康富裕,社会必然相对稳定和谐。这就需要我们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解决就业难题:一是建立政府扶助再就业的机制,大力培育规范劳动中介;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机制,通过培训提高市民的就业、再就业能力;三是建立劳动培训与培训质量补偿机制,解决劳动力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不足的问题。同时,政府还要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管理和服务,引导他们自主创业。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市人大代表、秦淮区民政局副局长吴其昌则建议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他说,尽管我市每年要拿出3亿元资金救助低保人群,但还有庞大的徘徊在低保边缘的群体,享受不到低保待遇,生活困难。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避免一些单位以种种理由和借口缓交、拒交社保基金。同时,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建立一个专项医疗保障基金,帮助患有重大疾病的低收入群体,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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