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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版购房合同范本开始审定 摒弃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3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房管部门获悉,酝酿已久的新版购房合同范本已处于最后的审定阶段。知情人士透露说,新版购房合同范本将在房屋交付标准、前期物管、面积误差确认等诸多方面进行修改,并有望于近期正式对外公布。

  记者了解到,老合同中不少与现实脱节的条款将面临大范围的调整,如精装修房单独列出与总房款分开计算、出现面积误差约定具体解决方案等。另据透露,与现有的购房合
同不同的是,在房屋交付条件上开发商除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外,还要在新版合同上写明多种交付条件供购房者选择,如《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以及水、电、气是否通畅、小区环境建设已经达到何种阶段等等。知情人士介绍说,现在频发的物业纠纷多半是由于老物管公司与开发商来自同一家企业,在对待业主的态度上“穿一条裤子”,因此不少业主感觉在买房时有受骗上当之嫌。修改中的新合同有可能事先写明交付时的物管企业的相关资质,以及业主大会所拥有的权力等,让购房者心中有数。

  在对面积误差的认定上,现行的购房合同有三种方式可以参考,一是南京市的规定,二是江苏省的规定,两者有一定的误差,第三种则是双方具体决定。在签订合同时也会产生不少分歧,有的要求用省条例,有的要求用市条例,有时购房者甚至无法选择。业内人士表示,新版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究竟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确认面积误差以及赔付金额,避免因约定不明而给购房者带来损失。

  链接:现行合同含“霸王条款”

  现行《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于2001年开始颁布使用,共计26页。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老版本的购房合同中有个别条款出现了争议,其中包括:期房销售时,开发商与消费者约定的面积和实际交付的面积出现误差该如何处理没有约定,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责任由谁承担没有约定;合同中大量的空白处在签约前已被开发商填上并不可更改,形成事实上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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