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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方性法规首次对性骚扰形式作出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57 国际在线

  新华社消息:中国上海市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构成性骚扰的一些具体形式作出了界定。

  去年中国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首次增设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条文。25日,上海市有关方面就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办法草案,草案明确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
骚扰。受到性骚扰的妇女,可以依法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上海市立法专家指出,在地方立法中对性骚扰具体形式进行界定,有助于对国家法律形成补充,增强了法律法规的有效性。不过也有观点认为,这一立法只有客观的表述,没有主观的的规定,因此单纯界定性骚扰形式也无法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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